國家認監委關于免于辦理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范圍的2002年第8號公告
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5號)、《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1年第1號)、《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1年第33號),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目錄內的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為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順利實施,針對生產、進口和經營性活動中的特殊情況,對以下無需辦理或可申請免于辦理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范圍,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實施:
一、無需辦理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范圍
1.外國駐華使、領館、辦事機構、入境人員從境外帶入境內的自用物品(不含從出國人員服務網站購買的物品);
2.政府間援助、贈送的物品;
3.展覽品(非展銷品);
4.特殊用途(軍事等目的)的產品。
對于不需要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無需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也不需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
二、可免于辦理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范圍
1.為科研、測試需要進口和生產的產品;
2.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3.根據外貿合同,專供出口的產品(不包括該產品有部分返銷國內或內銷的);
4.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需要進口的零部件;
5.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而進口和生產的產品;為已停止生產的產品提供的維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況的產品。
對于可免于辦理強制性認證的產品,生產廠商、銷售商或其政策咨詢人向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證明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擔保書、產品符合性聲明(包括型式試驗報告)等,經批準獲得《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后,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免辦證明/目錄外確認書業務流程
一、 前期咨詢
您可以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任一方式,向我們提出初步的申請意向(如:哪幾類產品、申請的具體理由、具體的型號及規格、產品樣本及描述等)。
二、 快速受理
免辦部服務人員通過和您交流確認受理業務,給您傳真辦理免辦證明所需相關資料清單。
三、 您將辦理免辦證明的詳細資料蓋章后連同交費底單返回至我司。
四、 我司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辦理免辦證明或目錄外確認書。
五、 我司將辦理完畢的免辦證明寄送至您公司。
強制性產品目錄外確認書
一.《強制性產品目錄外確認書》是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性文件,可用來證明確認書所載產品不在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目錄之列,即該產品無需辦理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
二.企業辦理該確認書時必須保證其提供的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實性,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
三.《強制性產品目錄外確認書》所載的產品可以免于辦理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并且可以在國內生產和銷售。
四.確認書有效期為半年。
辦理該項業務,首先我們需要客戶提供產品標準,用途,說明,技術參數等以確認產品是否在CCC產品目錄之外,如果該產品確屬目錄外產品,客戶則需要向我們提供如實填寫的《強制性產品目錄外確認書》及產品的電子版照片。